发布时间:2021-07-01 来源:本站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正式出台,《数据安全法》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开放多个角度对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规定。在深圳经济 特区成立40周年和“双区驱动”的框架下,深圳肩负先行先试的战略意义,6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获得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作为全国首个有关数据的地方性性法规,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贯穿数据使用全链条提出前瞻性的指导。
6月30日,为响应深圳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真正落实《数据安全法》,金链盟联合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举办“湾区金科(FinTech)沙龙(第十三期)————数据安全法专场”线上活动。来自卓建律师事务所、深圳网安、百行征信、微众银行的数据及安全领域专家,分享了业内宝贵的实践经验,与参会代表共同探讨数据安全发展新思路。
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兰兰提出双循环下的数据安全法,分享了国内外数据安全和合规环境要求,并且对数据安全法下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做出了专业指导。李兰兰律师还表示企业应该定期自查,根据自身业务流梳理数据流,制定整改方案,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
深圳网安合规咨询总经理黄伟杰分享了金融行业数据安全相关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他提出企业应构建的两个可视化地图:数据地图和合规地图。黄总还和大家分享了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员工安全意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数据安全策略。
百行征信研究部总经理田昆表示对于数据的管控应该是实时的、系统化的、长期的,并且由企业内部的第三方独立部门来主导完成。未来将会加强数据合规与安全、市场化个人征信的发展与探索,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法的普法、组织及教育的工作,持续保障数据安全的能力。
微众银行区块链底层平台研发负责人李辉忠从技术的角度对企业的数据安全管控提出了建议,他认为数据时代,程序=数据+算法+合规。数据安全法鼓励数据价值释放,但数据的流动将会引发数据安全问题变迁,隐私计算的入场能够保障数据的合规使用,增强数据协作能力。联邦学习、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等为隐私计算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撑并为企业提供了场景式的隐私保护解决方案。
随着《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数据隐私安全合规管理将成为企业必备的能力,促使企业从产品形态、数据应用机制、技术安全措施等多维度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后续金链盟将聚焦数据安全热点,定期联合行业大咖共同分享探讨,助力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迎接数据合规的新挑战。